“十五五”时期,中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动力已从利用国外市场转向利用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动力转变为理解当前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关键背景。“十五五”时期新兴产业政策取向要锚定中国式现代化战略要求,从选择性产业政策向功能性市场政策转型,通过政策组合拳破解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市场利用困境,依托统一大市场释放超大规模市场对创新的内生拉动力,使中国成为定义未来产业规则与价值高地的“主场中心”。
一是破除行政藩篱与市场分割,构建全国规则统一的规模扩张机制。针对新兴产业规模化过程中,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难以充分发挥的问题,政策核心应在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引发的碎片化市场。第一,建立跨区域产业标准的统一认证体系。由国家级行业协会牵头,推行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安全准入与数据规范。打破行政壁垒,构建多中心联动、功能错位互补的网络化产业空间格局,确保企业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次认证、全域流通,降低重复验证与适配产生的巨额制度性交易成本。第二,实施生产要素跨区域无障碍流动政策。针对研发人才、耐心资本与数据要素,探索建立“跨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与“人才积分全国互认机制”。优化标准地与承诺制改革,引导要素向长三角、大湾区等高效产业集群聚集,实现基于效率而非行政指令的规模化。第三,完善区域间横向利益补偿机制。鼓励东部研发总部与中西部生产基地的协同扩张,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消除地方政府对产业外溢的“惜售”心理,从而在更大空间尺度上实现产业链的完整对接。
二是清理隐性壁垒与非对称竞争,重塑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针对市场发育不成熟导致的隐形进入壁垒问题,需要通过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规模化过程中获得平等机会。其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需要持续动态调整。重点关注“准入不准营”问题,通过清理招投标程序中的歧视性条款,破除对民营及外资企业的制度性隐性壁垒,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其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真正发挥作用。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对地方政府补贴进行审查。对新兴产业中的独角兽企业,政策思路应从择优扶持转向普惠式赋能,例如建立国家级公共资源库并开放共享,打破数据垄断,避免行政力量固化市场格局。其三,在主场全球化背景下推动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利用强大国内市场吸引全球产业链关键环节入驻,鼓励中外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国内规模化应用场景建设。通过市场与技术、市场与标准的深度耦合,在利用国内市场实现规模化的同时,提升产业的全球影响力。
三是纠偏廉价导向与信号扭曲,强化质量驱动型的需求侧引力。针对价格敏感度极高导致的“创新空间挤压”,政策应致力于重建市场对质量信号的敏感度,提升高科技产品的性价比优势。一是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的优质优价政府采购机制。改变单纯以最低价中标为导向的招标规则。在人工智能硬件、医疗机器人、新能源设备等采购中,提高质量指标、技术先进性与全生命周期运维成本的权重,向市场传递重视长远价值而非短期成本的明确信号。二是实施新兴产业“标准领跑者”计划。支持领军企业制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团体标准。通过数字标签与产品认证体系,降低消费端与生产端的信息不对称。当市场能够有效识别高质量时,企业才具备从低价博弈转向溢价创新的动力,从而实现从规模增长到价值跃迁的良性循环。三是培育多层次的应用场景实验室。针对新兴技术工程化中的验证难题,政府应出资建设公用性质的极限测试平台与仿真验证场,为产业规模化提供公共基础设施,更有效地引导企业追求技术可靠性与质量稳定性。
四是规范政府行为与创新产业政策,优化生态协同化的治理框架。针对过剩风险,需从政绩考核与干预手段入手进行系统规制,引导资本流向具备核心壁垒的“专精特新”企业,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首先,改革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新兴产业发展的考核重点从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和新建工厂数量,转向产业生态成熟度与单位面积创新产出。其次,从定向补贴转向公共服务平台投入。严格限制地方政府对特定企业的定向输血。政策资金应优先投向区域性产教融合中心、通用技术研发平台、工业互联网底层平台等公共品。最后,建立新兴产业产能预警与分类调控机制。依托行业协会与数字化监测平台,对新兴产业的投产率、开工率进行实时预警。对于已出现过度竞争与逆向淘汰迹象的环节,实施严格的准入门槛限制,加强对二级市场概念炒作的监管。
(作者分别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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